發布時間:2023-01-07 21:21:45 人氣:4961
醫院潔凈實驗室建設改造總體技術要求
為確保醫院實驗室檢驗檢測技術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保持對疾病高檢測的水平,并得以持續發展。須按照國家標準規范和有關行業專業標準,并借鑒參考國內外醫院檢測實驗室有關設計標準及相關規范,達到微生物、生物醫學實驗室安全和生理生化實驗規范的要求。
實驗室建設設計技術要求參照現行國家法規和標準《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新型冠狀病毒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醫學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建筑技術標準》T/CECS662G202、《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GB50346-2011、《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424號令)、《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WS233-2017)、《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BG50346-2011、《潔凈廠房設計規范》(GB50073-2013)和《基因檢測實驗室技術要求》SN/T1193-2003、《高效空氣過濾器》GB13554-2008中與實驗室有關的內容等進行設計。特別是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通過在實驗室設計建造、使用個體防護裝置、嚴格遵從標準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規程等方面采取措施,確保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受實驗對象侵染,確保周圍環境不受污染。特別是在進行致病細菌、致病病毒、致病寄生蟲、傳染病媒介物、致害動物、致害植物、及其他生物性危害和有害因素實驗研究的場所,除本技術要求中另有說明外,有關標準中采用“必須”、“應”或“宜”描述的條文都必須實施設計,標準中采用“嚴禁”、“不應”、“不得”或“不可”描述的條文,在設計中必須避免。若因建筑物本身不造成與標準不符,應在投標書中說明,同時盡可能設計解決方案。